為維護本會認證考試之公正性與專業性,並提供考生完善之應試環境,特訂定本應試規則。
凡報名並參加考試者,均視為已詳閱、理解並同意遵守本規範。請各位考生務必於應試前確實閱讀,並於考試全程中遵守監試人員之指導及規定。
倘有違反規定、擾亂考場秩序或拒不服從監試人員指示等情事,將依規定處理,情節重大者得立即取消應試資格,其成績以零分計算,並不得申請退費或延期。
所有考生應於考試當日攜帶有效身分證件,以供查驗。
考生應依本須知及監試人員指示應試。若違反規定或不服從監試人員指導,監試人員得取消其應試資格,並請立即離場;該次考試成績以零分計算,且不得要求退費或延期。
有效證件限附有照片之證件(如身分證、健保卡、護照、駕照);外籍人士應持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或護照正本;大陸地區人士應持有效期限內之入出境許可證。
考試時間及地點以電子郵件與簡訊通知內容為準,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轉移場次。
除白紙、原子筆及修正用品(如立可白、修正帶或修正液)外,不得攜帶任何書籍、參考資料或電子設備入場。
所有電子用品均應關機;若於考試中發出聲響或震動,每次扣五分,最重得扣至零分。
考場不負責代為保管個人物品,考生應自行妥善保管貴重物品,如有遺失,概不負責。
非應試用品不得攜入試場,並應依監試人員指示放置於指定位置;不遵從者,視同違規,並取消其應試資格。
考生應於開考前十五分鐘抵達考場。開考二十分鐘後不得入場,逾時視同放棄應試,不得申請退費或延期。
基礎檢定考試時間為一小時;一般檢定為兩小時,皆不中途休息。
考試開始三十分鐘內不得離場;未經監試人員許可擅自離場者,其成績以零分計算,並不得退費。
紙本考試結束時,考生應立即停筆,靜待收卷並依序離場。試卷及答案卡應一併繳回,缺一視同缺考。
宣佈離場後不得再行書寫,違者成績以零分計算,且不得退費或延期。
本會採電腦閱卷方式評定成績,滿分 100 分,70 分及格,答錯不倒扣。
紙本考試:如題冊字跡模糊或印刷不清,應立即舉手告知監試人員,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。
線上考試:如試題圖片未正常顯示、內容缺漏或系統異常,應立即舉手告知監試人員,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。
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抄錄、拍攝或攜帶試題離場,違者成績以零分計算,並不得繼續應試、退費或延期。
考生若有擾亂秩序、威脅監試人員或他人、替考、舞弊等行為,將立即取消考試資格。
若因天災、罷工、遊行等不可抗力因素致考試無法如期舉行,本會將另行公告後續處理方式,考生不得異議。
考生成績將於本會公告管道公布。若對成績有異議,應於成績公告翌日起十五日內(含)於報名網站提出「成績複查」申請,每場次限申請一次。
如考試當日有效證件遺失或毀損,考生應於規定期限內補交相關證明文件至本會,逾期未補者視同缺考。
如遇疫情或政府公告防疫措施,將依相關規定辦理(例:量測體溫、佩戴口罩、環境消毒等),考生應全力配合。